关于沭阳县住宅小区 消防安全“十个严禁”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化解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和隐患,现就我县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禁电瓶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人车同屋、进楼入户; 二、严禁电瓶车在地下车库、架空层处充电; 三、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室外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确保与建筑主体保持必要消防安全距离,并配备灭火设施; 四、严禁阻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五、严禁楼道、天井、水管井、电管井、设备平台、连廊通道上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等物品; 六、严禁私搭乱建、乱停乱放阻碍消防通道和消防登高位; 七、严禁消防设施破损、消防管道无水、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停用自动消防设施; 八、严禁封堵楼梯间防火门、封闭连廊、天井; 九、严禁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十、严禁瓶装液化气进入车库、地下或半地下室、群租房、高层住宅等“四类场所”。 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城管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沭阳县公安局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沭阳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沭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沭阳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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