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3年来,我县持续开展花木种苗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围绕“货不对版”“以次充好”“无证经营”“虚假宣传”等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处置,规范花木电商健康发展秩序,但部分从业人员仍存逃避心理,不合理合法办理相关证件,进行不诚信销售。
近日
沭阳县资规局依法处理
1名“无证经营”不诚信经营花木电商!
接群众举报,经查,2023年11月起,张某(女,39岁,经营地址:新河镇周圈村,户籍地址:青伊湖镇青伊湖农场下坊分厂)在未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某网络平台注册店铺“沭阳县**睦花卉苗木场”违规销售苗木,涉嫌无证经营。沭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于2023年12月28日对张某下达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严厉打击花木种苗、水产、畜禽、温室大棚等领域收款不发货、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货不对版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让那些唯利是图、道德低下的不诚信经营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沭阳人
打击不诚信经营行为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