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沭阳县2023年第四批医保定点协议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评估,3家医疗机构通过验收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单位。现将拟确定为医保定点单位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1、沭阳县章超诊所 2、沭阳县尹兆美诊所 3、张洪波口腔诊所 二、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8日—11月14日) 三、受理单位 沭阳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 四、受理电话 0527-83229389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名单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向沭阳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反映。  沭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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