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6日,我县接到苏州市高新区发来的协查函,函告有2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为同行人员,目前在苏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11月15日在新扬高速泗洪县重岗山服务区有活动轨迹。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阳性感染者在服务区轨迹公告如下: 11月15日14时35分2名人员驾车(冀EP9033)进入重岗山服务区(西区),于15时09分驾车驶离服务区。期间在服务区大厅入口查验点、大厅内、开水间、卫生间均有停留。 请在上述时间段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委会)或工作单位报备,并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泗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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