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0时至20时,我区新增1例核酸阳性人员,该名阳性人员系外省来宿人员,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 经流调,该名核酸阳性人员近期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11月16日2时13分左右在宿迁市沭阳县潼阳镇下高速,进行落地检。 11月16日3时左右到沭阳永耀玻璃有限公司门口,停车睡觉。 11月16日7时至9时在沭阳永耀玻璃有限公司卸货,卸完货后从324省道到宿豫区。 11月16日10时20分左右到宿豫区来龙镇宿迁市金丰米业有限公司。 11月16日10时35分左右离开宿迁市金丰米业有限公司,步行到来龙菜场东门宏祥拉面馆就餐,10时43分进面馆。 11月16日11时6分左右从宏祥拉面馆出来,步行经来龙桥返回宿迁市金丰米业有限公司(未佩戴口罩)。 11月16日12时20分左右区防控办通知在厂区等待,原地不动。 11月16日19时21分转运到市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同时空同轨迹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区人员,请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宿迁市宿豫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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