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部署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 8月31日,我县召开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推进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云峰,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许尔斌等参加会议。 据了解,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县将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备案信息主要包括房屋信息、房主和居住人员信息。出租房屋所有人在2017年9月1日-15日期间完成登记备案的,将依规免费获得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家租宝”保险,最高理赔金额达20万元。 会上,杨云峰要求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用扎实有效的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许尔斌在会上传达了28日召开的全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详细解读了《全县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任务书》。 文章原标题:我县部署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