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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梦溪小区五期73、74号商铺业主私自将室内南北主要墙体砸毁、将地面下挖导致整栋楼地圈梁体裸露在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将74号商铺东面室内墙体东西长约80–100厘米的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墙体切除私自改装成楼梯使用、同时为了自己方便将楼上住户的卫生间、厨房间所有排水、排污管道私自改装在墙体外侧、在一楼楼梯口处私自开门、在房屋后面私自开窗,本人自2018年4月以来一直在沭阳县12345、宿迁市12345、江苏省12345、沭阳广播电视台985栏目进行投诉该业主的行为,要求业主能够尽快恢复原状、消除安全隐患,至今没有任何单位出面制止该行为,现导致业主早已将室内装修好,至今天依然没有单位作出处理!是什么理由让沭阳的职能管理部门不处理?是什么利益让沭阳的职能部门能够让业主顺利的施工?恳请有关职能部门能够尽快作出处理,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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