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荣获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 近日,从省财政厅传来喜讯,我县荣获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喜获“七连冠”,在宿迁市独占鳌头。 近年来,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高速推进,财政运行健康高效;政府采购规范有序,规模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透明,阳光财政深入人心;民生保障有力,财政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局长张艳阳同志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多次指导、指明法治财政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该局“六个到位”加强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即: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思想贯穿财政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查找并补齐“短板”;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广泛宣传发动,打造法治、民生、阳光财政;注重学习实效,法治观念深入心中;学以致用,规范化嵌入业务流程。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推进财政政策、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使财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在心中,行为不逾矩”观念,自觉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把学法守法作为自觉行动,把财政标准化管理要求融入到财政日常工作全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 文章原标题:我县荣获省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