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及时足额拨付10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65.08万元 近日,县财政及时足额拨付10月份农村五保供养经费165.08万元,惠及五保对象3693人。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多举措确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审核程序。在入户调查农村特困群众家庭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严格贯彻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切实做到审批管理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建立电子信息平台。为五保供养对象建立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
三是建立动态核查机制。不定期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五保对象,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要求的五保对象及时办理新进手续,逐步完善动态进出管理机制。
四是加强星级敬老院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不断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促使每个敬老院达到星级服务标准。
五是通过“一折通”发放。及时将五保供养资金通过“一折通”及时足额发放到五保户手中,进一步强化“五保”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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