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社会河长”和“企业河长”上岗履职 近日,我县按照每个副河长单位及乡镇场(街道)聘请1-2名社会河长,经开区每条河道聘请1名企业河长的标准,由县河长办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企业代表、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离退休人员、社会热心人士等各行各业代表担任社会河长和企业河长。截至目前,全县已有62名社会河长和经开区8名企业河长上岗履职,聘期为2年,参与全县河长制监督工作。 社会河长和企业河长主要职责是检举水环境污染和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每月定期对监督范围内河道(段)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监督评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排污、倾倒垃圾、围垦、破坏管理设施等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和参与宣传河长制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环保知识,收集、了解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的开展。 文章原标题:我县“社会河长”和“企业河长”上岗履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