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法院三进三帮工作倡导“四个多”,实现“四个一” 沭阳法院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三进三帮”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个活动呈现出主题鲜明、氛围浓厚、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特点,实现了预期目标。从部署到落实,倡导“四个多”,实现“四个一”。 倡导“四个多”: 一是多进。进农户的次数多,从“三进三帮”工作开展以来,坚持每次活动日必进,每个节日必进,共组织进村入户30余次。 二是多看。多看农户的健康状态,多看农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三是多问。多问农户的家庭成员、多问农户家庭的收入状况、收入来源、日常开支,多问农户生活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诉求以及今后打算。 四是多协调。弄清各农户困难产生原因后,协调江圩村支两委及时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协调乡镇民政部门对照有关政策规章,应人施策,协调机关各业务部门为农户解决各类问题咨询。
实现“四个一”: 一是帮扶农户一个不漏,确保每次活动户户到。 二是参与干警一人不少,确保每次活动全员参与。 三是政策宣传一条不漏,根据县委督查室“三进三帮”办公室每次的活动要求,确保每次专项活动落实到位,政策宣传到位。 四是帮扶资金一分不少。2016年以来,我院支持江圩村集体项目3项,投资12万。为该村修建了“法苑广场”,给江圩村民的文化生活和健身提供了场所,修建一条“农用小桥”,为江圩村民的出行提供了便捷。整治五十亩荷塘用于出租,即改善了江圩村民的居住环境又为江圩村集体经济提供了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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