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四举措强化“购买中介服务”管理 今年以来,县审计局不断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方式,采取四项措施,着力规范“购买中介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项目质量,降低审计机关在“购买中介服务”中的潜在风险。 一是推行资格准入,实行动态管理。为解决现有审计力量不足和审计任务较重之间的矛盾,该局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取社会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3家中介机构,对委托审计的项目均建立台账,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动态反映中介机构及参审人员的履约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效率、职业道德、廉政建设等相关指标,强化对中介协审项目的质量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审计费用、项目安排挂钩,把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中介协审机构招标入围的重要依据。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为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管理监督,该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沭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审计业务操作规则》、《协审单位工程审计业务工作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进行约束。在此基础上,强化合同化管理,与3家中介机构签订了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合同,明确界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审计机关既能依法履行职务,又能有效防范审计风险。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实现有效监控。强化过程管理,对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必须全程参与审阅图纸、现场测量、共同计算核对,同时对所有审计项目均实行三级复核,送审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项目,还要另外聘请第三方复核,并将复核结果纳入考核,严格落实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有效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
四是加强沟通交流,提升业务水平。该局建立了投资审计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及参审人员及时总结中介审计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讨论解决措施和办法,切实提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水平和能力,增强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廉政意识和查处大要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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