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雄街道四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 为贯彻落实市、县河道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全面管理河道环境,七雄街道四措并举,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街道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同责,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村居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是建立“河长制”。该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为副总河长。街道班子成员任河长,各部门负责人任副河长,村居书记为河段长,派出所负责人、干警为河道警长,全方位管理辖区内2条骨干河道、13条乡级河道、2条城区河道。
三健全工作机制。根据《七雄街道“河长制”工作制度》,规范河长述职、河长定期巡查、河长考核和信息通报等行为。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完成河长手册、河长工作清单和年度任务书,全面量化“河长制”事务,明确时间表和线路图,细化对策目标、节点时限、部门责任和具体措施,报总河长和河长核准,有序组织实施。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建立“河长工作联系单”,实行交办、督办、查办,“一事一办”。 四加强社会监督。采用“河长公示牌”“河长接待日”“‘走进七雄’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展示河长工作,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和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宣传河道管护成效。畅通监督渠道,聘请社会监督员、鼓励志愿者对河道管理保护进行监督和评价,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河道健康、支持河长工作、监督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 文章原标题:七雄街道四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