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镇坚持“四落实”抓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近期,韩山镇认真落实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全面禁烧、常态管理”的原则,创新思路,明确责任,把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该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应急处理组、19个分片巡查组、后勤保障组,各村(居)皆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镇政府全体点名人员,驻村干部与工作组成员、村(居)干部全部承包到村组、地块,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是舆论宣传落实。在街道、路边及公共场所悬挂禁烧横幅、张贴公告、标语和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宣传车每天定时到各村(居)巡回宣传。还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全镇中小学生向全镇农民群众发放倡议书,并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全方位、多渠道营造秋季禁烧工作浓烈的舆论氛围。
三是应急处置落实。镇设立禁烧工作举报电话,专人值班,确保24小时畅通。镇村两级巡查组和驻田值班人员都配备扫帚等灭火工具,以便应对和处置因焚烧秸秆可能引起的突发事件。镇成立了由派出所、农经、督查办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和19个村分片巡查组,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包村、包组人员确保全部在岗在位、驻田看守,发现乱堆乱放和焚烧情况,立即予以处置。全镇还结合土地、交通等自然条件,合理建立临时草场和秸秆集中堆放处,在镇区、康居示范村、324省道及全镇主要道路两侧200米严格禁止堆放草堆及杂物。
四是责任奖惩落实。该镇对本次工作纳入干部全年绩效考核,对禁烧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将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工作补助。镇所有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在岗在位,被查到脱岗一次予以200元经济处罚,两次加倍处罚,三次以上给予组织处理。被发现有焚烧现象的,按照县相关文件处罚标准严格执行到位。对违禁者“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如不服从管理和妨碍执法或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该镇在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中成立4个工作组共计120人,组织2辆宣传车,悬挂横幅及张贴标语1500余条(幅),发放倡议书2000份,搭建看管帐篷19个,配备各种简易灭火工具200多件,设立草场和秸秆临时集中堆放点150个。 文章原标题:韩山镇坚持“四落实”抓好秋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