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司法所“四个转变”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为提高司法行政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水平,马厂镇积极推动司法所办公用房、装备配置、服务力量和服务功能实现“四个转变”,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一是办公场所由实用型向实战型转变。选址上,从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内部搬迁到临街、较大较独立的场所;建设上,因地制宜设计方案,全部实行柜台式服务。
二是装备配置由公务型向便民型转变。着力打造便民亲民服务环境,配备办事指南、便民雨伞、意见箱、法治图书角、公共法律服务触摸屏、自助服务设施等一整套便民设施。
三是服务力量由单一型向综合型转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邀请综治、公安、法庭、信访、劳保等部门人员参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四是服务功能由分散型向集约型转变。将司法所相对分散的服务统筹至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一体化服务场所,着力打造“前店后厂”的工作模式。“前店”开设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指引窗口,“后厂”设置人民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能、一站受理、全程服务”的要求,让群众切实享受“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结的高效法律服务。
文章原标题:马厂司法所“四个转变”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